“好妹子,你要救救表哥,我不想死。”
女孩儿咬着牙,瞪了他一眼,狠狠挣开醉汉的手,眼含泪花委屈着道:“我跟着表哥上京讨生活,帮着你挨家挨户送肉。
你却成日家不是酗酒就是去赌银子,只管喝!早晚把那不知羞的新媳妇给喝跑了去。”
醉汉自打嘴巴子,懊恼不已:“我实在戒不掉这酒瘾,好妹子,你原就是要去富贵人家当婢女享福的,在哪不是伺候,你快再求求他们。”
“你!”
那女孩儿自有几分傲骨,不愿平白给人作贱,可家乡天灾活不下去了。
饿死了爹娘,如今只剩表哥一个亲人,他在怎么不争气,自己还能真不管他吗?
尽管她眼神恨不能刀了表哥,身体却颤着抖,咬牙又朝傅指挥磕了几个头:
“我表哥贱命一条,大人莫要脏了手,便把我卖了您们为奴为婢,留他一命吧。”
“对对对,大人,我贱命一条,您别脏手,我妹子生的标志,连荣国府赖嬷嬷都瞧的上眼,还说要花五十两银子买去富贵人家享福呢。”
“又是贾家!?”刘长史和傅指挥一怔,还赶上巧宗了。
李洵:“……”瞧那女孩儿有几分勇,生得妖妖调调,再结合荣国府赖嬷嬷要买她,还有多浑虫这诨号,李洵基本猜出女孩的身份。
说出去谁信啊?半路上还能捡只晴雯。
“刘长史!”李洵装出不耐烦道:“本王又不是吃人的妖怪,什么脏的臭的馊的都往嘴里塞,即要吃,也该是香喷喷软绵绵的女子才是,赶紧让他滚开。”
递给刘长史一个你懂本王的眼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