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来,年少的诺言早就被忘得一干二净。时间转瞬即逝,后日便要启程了。要带走的行李都准备的差不多了。只剩下一些,丫鬟拿不定主意。我走到库房,看着面前琳琅满目的东西。七岁时,褚煜送我的萧。十岁时,洛明川送我的短剑。十一岁时,褚煜送的簪子。十二岁时,洛明川送的一箱夜明珠。每一件东西,我都记得起它的来历,记得住那些美好的岁月。我闭了闭眼,“能当的就当掉,当不掉的,就丢了。”当掉的钱,就随着那三千黄金一并还给他们。就当买断我们曾经的情分。院中丫鬟正在整理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