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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法律定性来看,案件停留在药品使用层面,没有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,其性质算不上特别恶劣。

但季晏辞手上还有一份没有交出去的证据。

这份证据是一段文澜与他人的通话录音。

录音中,文澜清晰地说出了会在寿宴上给宁穗下药,待药效发作,便会将她送到某位高官的床上。

这会使案件性质发生重大变化,从单纯的购买违禁药品转变为涉及绑架、拐卖等更严重的犯罪行为。

这段通话录音是那位高官给季晏辞的。

本意是想借此撇清关系,把所有责任推给文澜。

季晏辞收了。

但他后来还是把高官给拉下台了。

季晏辞曾问宁穗认不认识那位高官。

宁穗不仅认识,甚至是她还在念初中的时候,文淑芬就带那位高官来家里吃过饭。

当时文淑芬让宁穗称呼其为叔叔。

因为这件事,文淑芬和宁槿大吵过一架。

那之后就再没见过这个人。

直至宁穗被下药的那天,她被拖到酒店房间门口,房门开启的瞬间,宁穗看清了房间里的人正是文淑芬曾带她见过的那位高官。

她意识到了什么。

渗透骨血的恶心与恐惧让她爆发出了超出自身极限的超常力量。

她拼死挣扎。

当季晏辞提到那个高官的名字,宁穗整个人都在发抖。

案件停留在了这一步。

没有继续往下查。

既然宁穗在初中时就见过那位高官,那么宁穗就绝不是那位高官的唯一目标。

如果当时深入调查,必然会牵涉多起类似案件,事情一旦曝光,宁穗极有可能会因此遭受伤害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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