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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这样在高中毕业时在一起了,后来又去了同一个大学,在大学毕业典礼上,他向我求婚。

他用打工挣到的钱买了一个钻戒,克数很小,和一大束红艳艳的玫瑰花一起递给我,单膝下跪向我求婚。

那时他说的承诺我已经记不清了。

我们都是县城的孩子,家里条件一般,没有举办多么盛大婚礼,只是简单请了一些亲戚吃饭。

出租房里,廉价的折叠床上,他搂着我,说要努力给我幸福。

后来出租房换成市里的大平房,补办了的盛大的婚礼,更大的钻戒戴在我的右手无名指上。

我那时以为,这就是幸福。

可我忘了,人总会变的。

因为早婚,许多公司顾忌这点不愿意聘用我,我只好在家做起网店。

结婚两三年后,我始终没有怀孕,婆婆对我有些意见,虽然李同说他不在乎孩子,大不了就丁克一辈子,可我知道他心里是一直想要孩子的。

外人眼里的模范夫妻早就离了心,他还是会亲密地喊我,给我带回来一些惊喜礼物,可一张两米的床上躺着两具没有交流的肉体和两个相隔千里的灵魂。

<他的爱跑去了北边,化成一个个打赏散在手机屏幕上,化成一张张往北的机票。

他用心挑选送给外面那位的礼物会买两份,多出来的那份自然是作为惊喜送给我。

他说,他要去北边带旅游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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