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久,我的鼻血便汩汩而下。
那一刻,心照不宣的事实在我心头浮现,
沈雁声,我该走了。
周末去参加竞标的时候,我亲手给他打了领带,是个立挺干净的温莎结。
给他打领带时,他便乖乖地蹲下身,像只很乖的小狗,垂眼看着我笑。
余光扫过,正好看到他映着光的侧脸,轮廓清晰俊冷,如同一幅很好看的剪影。
出门前,他眉开眼笑地跟我说:「等这次中标后,我们就去商场挑只你喜欢的约克夏,以后吃完晚饭我们就带它去楼下玩。」
他说的时候就像是在描绘一幅已经勾勒好的画卷,好像踮踮脚就能实现。
可是他不知道,当他踏入那间会议室时,我已经离开了这栋房子,这座城市,去到他再也找不到的地方。
踏上那趟列车时,我没有哭,只是对着没有人的车窗说了再也不见。
我换了新手机号,注册了新的社交账号,在新的城市独自扎根。
这一次,于秋的身边再也没有沈雁声了。
我不知道像沈雁声回到家里看不到我时会想什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