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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哪怕乖巧温顺到了这种地步的狗,却仍被物业说成了“严重扰民”。

我攥着那张纸,直到指尖掐破了纸张,上面的字迹越来越模糊。

角落里,平安细微压抑的“呜呜”声传来。

脑子里最后的那点理智,如同细细的弦。

在这一刹那,终于猝然崩断。

我猛地回身出门,抄起了赵乐丢在门外的那根球杆。

上面还沾着平安的血,血迹已经干涸发黑。

夜色早已深沉,物业的工作人员都下班了。

我抄着球杆,‘砰’地砸上去,砸碎了物业办公室的窗玻璃。

再从破开的窗口进去,打开了电脑,打开了监控系统。

我将我所需要的监控视频,全部拷贝到了我的手机里。

再顺手抄起那个物业经理摆放在桌面上的相框,砸碎在了地上。

墙上挂着锦旗,上面写着:

“真情实意为业主,排忧解难暖人心。”

我将锦旗拽下来,扔进了垃圾桶里。

我的平安快要死了。

我不介意为自己的行为,付出代价**留几天。

只想在它死前,为它讨个公道。

我将拿到的监控视频,交给了警方。

证据确凿,漫长的多日等待后,案子终于有了结果。

9

警方结案。

却只判赵乐一家,赔偿我的狗,五百块的医药费。

我说我的狗已生命垂危,他们淡漠说:

“现在还活着。何况,当时你也动了手。”

我要求的赔礼道歉,也照样没有。

**公事公办告知我:

“施暴者是未成年,不愿意道歉,我们也无能为力。”

至于物业给我断电,门上贴条的事。

物业负责人装模作样说开除了个新员工,就算是结束了。

反倒是我,因擅闯物业办公室,损坏私人物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