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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?」我一脸迷惑地看着他,有些不明所以。



我没有去握曹若定的手,准备自己爬起来。



「别动。」



曹若定一把抓住了我的脚,伸手脱了我的鞋,就要去拆那裹脚布。



我拼命把脚往回缩,「别!」



他手一顿,或许是我的态度强硬,他没有继续拆。



「明日我找江医生给你看看脚。」



「我的脚怎么了?」



「你不痛?」



我讷讷摇头。



「你的脚还没有我半个手掌大,不痛?」



我都裹脚十二年了,什么痛不痛的,早都习惯了。



没人问过我痛不痛。小时候呼痛,奶奶会说,现在挨痛吃苦以后就知道好处了。男人都喜欢女人的小脚,只要有一双小脚,哪怕样貌平平也能嫁得好,相反,如果撑着一双大得像船的脚,哪怕再美也是没有人会娶的。



他见我沉默又开口说道,「总之,明天让医生看过再说。」



「不用看医生。」我扯出裙布在他的注视下颤巍巍地盖在脚上。



「南京政府已经颁布了《禁止妇女缠足条例》所有三十岁以下缠足妇女都必须放足,否则就是违反法律。」



「……」这女人的脚还能和法律扯上关系?莫不是在诓我?



不过,他说明日让医生来看我,这是我能活到明日的意思?



「在想什么?」



「我在想,我能活到明日?」话一出口我立马捂住自己的嘴巴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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